第二章 中國反共鬥爭經歷中成敗得失的檢討

  (注二)本書第一編第二章第十三節,第九三○至九三三頁。

  (注三)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二十七節,第九九○至九九二頁。

  (注四)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二十六節,第一○五一至一○五二頁。

  (注五)列寧「新經濟政策」,選集第九冊二四二頁。

  (注六)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四節,第九四八至九五○頁。

  (注七)本書第一編第四章有關和談與調處各節。

  第六節 我們在反共鬥爭挫敗中,建立了反攻復國最後勝利的基礎

  以上各點是我們過去反共鬥爭中,組織和技術上的缺點,政策和戰略上的錯誤,以及共匪所以致勝的魔術,我們今日重加反省,乃是為今後反共抗俄戰爭,提供革命的教訓。然而我們在此可以指出的,就是在我們與俄共相處的時期,我們政府和我自己儘管在反共抗俄戰爭中,曾經有各種缺點和錯誤,但是我們在反共鬥爭的基本政策上,乃是有其堅定的立場和強固的決心。所以我們在這三十年之中,關於立國的幾個原則,始終一貫的沒有動搖,亦沒有受到他俄共的損傷,而且已在這長期間迂迴曲折的過程中,建立了最後反攻復國,克敵制勝的基礎。

  第一、在俄共對我們三度「和平共存」的過程中,俄共的侵華工具中共黨徒,自知其共產主義不適合於中國國家的需要與國民的要求,其先後一貫的陰謀,是假借我們國民革命的名義,來發展其階級鬥爭,篡竊我中國六十年來革命歷史所建立的中國國民黨的名義,隱蔽其蘇俄傀儡政權,企圖其把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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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脫胎換骨,來實行其共產主義,對我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偷天換日,來建立其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蘇維埃組織,最後乃轉變我們獨立自由的國家為蘇俄帝國的附庸。但是我們中國國民黨始終堅持三民主義救國建國的最高指導方針,保衛了中國五千年來的歷史和傳統文化,嚴守國民革命為中國求獨立爭自由的立場,雖屢次為國際共產黨所不斷的圍攻和襲擊,並被中共匪徒長期的滲透和傾陷,而終竟突破其重重陰謀,不為其任何政治攻勢與和平詐術所動搖,且使他不能不提出其所謂「人民民主專政」的「人民共和國」的名義,來證明他自己是蘇俄共產帝國附庸之一員,以暴露其出賣中華民國的漢奸偽組織的滔天罪惡。

  第二、我們與俄共「和平共存」,雖在最後階段中,招致了大陸上悲慘的挫折,但是我政府始終拒絕蘇俄的調停,決計不在其所謂調停之下,而與其侵略工具的中共簽一個字。而且再三拒絕其組織聯合政府的要求,亦決不在其各種威迫利誘之下,來換取一時的苟安。如此堅持到底,以維護我國家的人格,與民族的尊嚴。因此我們保持了民族獨立自由的精神,繼續為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來奮鬥。

  第三、 國父手訂建國大綱,確定三民主義實行的方法與步驟。其民權主義建設的程序,就是革命戰事結束,統一告成之後,首先普遍推行全國地方自治,然後由各縣市各地區選民所選出的代表,舉行國民大會,制定憲法,開始憲政。因此,北伐成功,全國統一之後,我們國民政府即依此一程序進行政治建設。後來國民大會雖因抗日戰爭發生而暫告延期,而政府當時仍對全國人民宣佈其預定抗日勝利之日,就是憲政實施之時的約言。但在抗戰結束之後,中共及其外衛之民主同盟,全力阻撓國民大會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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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惟恐民主憲政的實施。其目的即在組織聯合政府,並在其共黨操縱之下,轉變為「民主專政」的「人民政府」。但是國民政府仍然依照建國大綱中所確定的建國方針,堅決執行,自然不顧共黨反對國民大會的陰謀,亦不受共黨武裝叛亂的威脅,而毅然決然召開國民大會,頒布憲法,實行普選,成立民選政府,以貫徹 國父實施民主憲政的國民革命之宗旨,至今我們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及其在台灣所實施的地方自治,恰與大陸上共匪所謂「民主專政」的極權暴政,成為鮮明的對照,而我們反共抗暴必勝,和復國建國必成的基礎,也就在這裡奠定了。

  第四、我們在民國三十七年冬,剿匪戡亂戰爭逆轉之時,遭受到內外夾擊,四面包圍,完全陷於孤立無援的環境之中,乃決定寧可放棄整個大陸,而不能不保持台灣一片乾淨土,以為反攻復國的最後根據地的國策。至今七年,我們仍在自己國土之上,屹立不搖,集結海內外愛國同胞,共同一致,在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之下,為太平洋的集體安全與復國建國事業,始終不渝的來進行反共抗俄戰爭,使俄共所預定的如期滅絕我中華民國,達成其統治大陸,獨霸歐亞之野心,為之徹底粉碎。

  第五、我們在反共鬥爭中,以誠制偽,以拙制巧,雖曾遭受其重大犧牲,但我們並不因之氣餒,而且自信其真理必可克服邪惡,公義自能戰勝強權。因為我們與俄共三十年的經歷中,凡是他們背約失信,甚至違反了盟約,毀棄了協議,而強佔我國土,傷害我主權,扶植其傀儡,顛覆我政府的時候,我們對他們始終是遵守條約,履行義務,不願違反在協議中任何一個條款。就是到了最後我們在聯合國控訴蘇俄違約的事證,以及聲明廢除中俄協議時,亦是依據法理,來採取行動的。所以我們與俄共在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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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一切行動程序,都是以法律與道義為根據,無論任何處所,絕不給他可以指摘我們為不合法或違約的行為,來作他侵略我們中國的口實。這是我們在法理與道義上的精神力量,自信其最後必能制勝強權的侵略,乃是絕無疑義的。

  第六、我們對俄共曾經三度和平共存,而始終不屑採取中立主義。最顯明的事實,就是九一八事變之後,共黨的外衛團體,以中立的姿態,發起抗日聯俄運動,企圖迫使我政府跟隨?莫斯科的路線來前進。當時我政府決心排斥他這個壓力,堅持獨立自主的方針,促成國際的合作,為國家生存與世界和平來抗日作戰。到了三十五年抗戰結束之初,我政府又拒絕斯大林的建議,排斥其中立戰術,保持國際正義,維護國家獨立與自由的立場。這就是我們國民革命一貫的精神。

  第七、我們始終認定中國的自由平等,乃是亞洲民族自由平等的先驅,並且是世界永久和平的關鍵。所以我們過去對日抗戰與今日反共抗俄,都是為了國家的自由平等,也都是為了亞洲和世界的正義與和平。我們從來不迴避自己的責任,不對任何其它國家轉嫁其戰爭的災禍。我們本於中國「盡其在我」的古訓,寧可首先當強權侵略之沖,不惜任何犧牲,堅決奮鬥到底。儘管蘇俄及其國際第五縱隊,對我們盟友之間,極盡其狡獪陰險挑撥離間之能事,儘管國際輿論對我們的不諒解,而客觀的事實可以說明

  ,我們無論在何種艱苦的環境與國際逆流中,始終站在民主陣營的前哨,為反抗侵略強權,維護國際正義的一個忠實的鬥士。

  這就是我們反共抗俄的立場和信心,足以保證民族獨立與自由戰爭的最後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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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當時內政上的財政、軍事、經濟、工商、教育、司法、社會等各方面很多缺點,自然也是反共鬥爭失敗的因素,但是這些都不是失敗的主因。如果我們在反共組織和技術上沒有重大缺點,在政策和戰略上沒有什麼錯誤,尤其反共鬥爭的民族精神,如果不致動搖,那我們這些行政上的缺點,還是隨時可以改正補充,根本上並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而且長期戰爭之後,政治社會上發生各種缺點,不僅是我國如此,即在其它任何國家,亦恐不能避免。所以我們認為當時行政上的缺點,並不是反共鬥爭上的致命傷。但是我們今日在各種行政技術上應該改進的事項,在我們的組織與宣傳上應該研究和發展的問題,以及在我們思想與精神上尤其是心理上應該改造的處所,實在還是大多了。特別是對匪的認識與警覺上,應該更加深入和更加提高;而對於國民革命的時代精神,就是三民主義的建國精神,更應加以恢復重建,使之強固不拔。惟有如此,國民革命反共抗俄的戰爭,方能恢復戰力,再造河山,消滅國際共產主義,而獲得徹底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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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0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