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國反共鬥爭經歷中成敗得失的檢討

  (三)三十年四月,蘇俄與日本訂立中立協議,(注四)鼓勵日本的侵略,同時違反「解決中俄懸案大綱」和「中俄互不侵犯協議」,事實上中俄「和平共存」已經喪失其根據。

  (四)中俄復交之後,蘇俄派駐中國的使館和領事館,以及其貿易機構,就是他部署其間諜組織,和指揮中共匪徒,顛覆我國家的機關。西北的國際交通路線,為莫斯科與延安的交通所利用。上海的蘇俄領事館不僅成為中共對日軍特務機關的聯絡處,並且代表莫斯科給予汪偽組織以鼓勵和支持。蘇俄駐迪化的領事館更是製造新疆一切事變和糾紛的指揮台。(注五)

  由此可見我們對俄復交,對於我們抗戰,不獨無益,而且有害,至少也是得不償失。而抗戰前後十四年的經歷,可以說明當時一般人以為「只有聯俄纔能抗日」的見解,完全是一種幻覺,也說明了我政府為了抗日而對俄復交,乃是政策和戰略上的一個重大錯誤。

  (注一)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八節,第九五三至九五五頁。

  (注二)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八節,第九五三至九五五頁。

  (注三)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九節,第九五五至九五六頁。

  (注四)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十八節,第九七五至九七六頁。

  (注五)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二十七節,第九九○至九九二頁。

  (乙)收編共軍

  民國二十一年,我政府既已對俄復交,到了二十三年剿匪勝利之後,亦即著手於中共問題的政治解決。(注一)尤其是二十六年蘆溝橋事變之後,更進而收編共軍。(注二)這一政策固然是我們受了日本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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閥侵華戰事的逼迫,而不得不如此;也是我們誤認中共「團結抗日」的要求,乃是「民族精神和國家意識勝過一切」的自信太過,而予以接受。這一政策竟使中共利用我集中力量,抗日作戰的時機,反得襲擊我抗日部隊,擴張其武裝暴力,到了我們抗戰最艱苦的階段,他更傳播失敗主義,企圖與日軍夾擊我後方,而顛覆我政府。(注三)

  這一事實,說明了我們收編共軍,並容許共黨與其它政黨以同等地位來參加抗戰,對於我們抗戰,是無益而有害的。由此更可證明,九一八以後,一般人所謂「抗日不反共」的論調,完全是中了共匪及其外衛「人民陣線」虛偽宣傳的流毒。而我政府對共黨談判和對共軍收編,乃是政策和戰略上的一個根本錯誤。

  (注一)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十一節,第九六二至九六五頁。

  (注二)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十二節,第九六五頁。

  (注三)本書第一編第三章第二十七節,第九九○頁。

  (丙)對東北問題的處置

  二十一年,我們對俄復交,可以說是引致蘇俄進入太平洋的導火線。而三十四年至三十五年之間,蘇俄對東北問題既顯然違約背信,我們亦決定了停止接收東北的計劃,最後又復動搖,仍然與他商談,並繼續進行接收,(注)更是我們政策和戰略上的一個重大錯誤。

  東北土地是我中華民國的領土,人民是我中華民國的國民,資源是我們國家建設所不可缺乏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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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收復東北的主權這一立場是不可動搖的。但是東北的安危,換句話說,就是東北是否落在俄共手中,是一個國際安全有關的問題。當時中國既不能單獨解決,也非直接對俄談判所能解決,則我們應該採取停止接收的決策,一面將我們的部隊集中平津,堅守榆關而以錦州為前進據點;一面將東北問題提出聯合國公斷,同時公諸世界輿論,課蘇俄以應負之責任。如此則我政府在關內有充分的實力,戡定中共的叛亂,控制華北的全局,而以東北問題提出國際交涉,暴露蘇俄獨佔東北的狂暴企圖,以阻止其東進太平洋的野心計劃。

  然而我們決策之後,卻受了國內和國際各種牽制,不能堅持到底,而又轉向蘇俄直接談判,同時更將我們國軍精銳的主力調赴東北,陷於一隅,而不能調度自如,爭取主動;最後東北一經淪陷,華北乃即相繼失守,而整個局勢也就不可收拾了。

  (注)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八節,第一○一四至一○一五頁。

  (丁)對停戰協議的方針

  三十五年一月,停戰協議簽訂了,而政治協商會議也開會了。這中間,中美雙方堅持一個正確的方針,就是東北問題不列入政治協商的範圍,而「國民政府軍隊為恢復中國主權而開入東北或在東北境內調動,不受停戰協議的影響」。(注一)我們的立場是這樣的:

  一、我政府派兵到東北是為了恢復中國在東北領土的主權,而莫斯科也承認東北沒有共軍,因此不應受停戰協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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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政府為了接收東北主權而對蘇俄交涉,乃是根據中俄條約及其附件。這是國際外交問題而不是國內政治問題,因此不應列入政治協商的範圍。

  但是,蘇俄及其侵華工具之中共,與其外衛之民主同盟,要把東北接收主權問題轉變為國共問題,而進行軍事調處,而且主張其由「美蘇調停」;同時要把東北的國際問題轉變為國內政治問題,而進行政治協商,而且迫使我政府承認中共在東北的非法行動和非法的事實。所以中共為了蘇俄對東北問題的陰謀策略,乃在熱察冀魯各地以及蘇北,發動其全面攻擊,(注二)致令三人小組不得不繼續與其商談東北的軍事調處方案。然而我政府始終拒絕政治協商會議或其綜合小組討論這個東北問題。

  所以當時中共對政府的爭執,實際的焦點乃是東北問題。政府認為接收東北,已非中俄兩國雙方所能解決,更不能作為國內政治問題,而中共硬要將其轉變為國內政治問題。中共利用關內的武裝叛亂來迫使政府對東北問題的讓步,而政府也只有決心阻止他這一企圖的實現。當時政府如其對外關係不太過顧慮,以致處處陷於被動,而能積極的集中力量,執行三十五年一月的停戰協議,對於共軍違背協議的軍事行動,加以嚴厲的制裁,雖發展為全面戰爭,亦所不顧,那還是可以獲得最後勝利的。至於東北主

  權接收問題,我政府本已決心如前節所述,提交聯合國解決,而不使其與關內的軍事問題,互相牽制。不幸我們的決心不夠,而對於這一個最重大的東北問題,在當初的決策,又因對外的國際關係而中途動搖,不能貫徹到底,遂使我們遭受這種軍事上無可挽回的失敗。

  (注一)本書第一編第四章第十四節,第一○二五至一○二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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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0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