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黨對國民大會中爭執諸點的意見

內容來源:卷二十一  演講

隸屬章節: 演講\中華民國三十五年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國

 府 總理紀念週對本黨國大代表講——

要旨
 一、凡是忠黨愛國的同志,應為主義、為國家著想,切不可而為他個人利益來破壞國民大會。
 二、對憲草案問題,說明個人的幾點意見:
   是國體的問題;
   是國民大會的組織與職權問題;
   是少數民族的問題;
   是國都的問題;
   是國大代表任期問題。
 三、切望各位同志明是非,辨利益,共同努力,來完成制憲的使命。
本文
各位同志:
 今天是國民大會最後的一個星期,過去四個星期來,本人所有的意見差不多都已對各位說過了,現在不必多說,多說於事實也是毫無補益的。不過最近我們聽到中外人士對於國民大會和本黨的輿論批評,不免感到異常的憂懼,因此,當這大會臨到最後階段的時候,不能不向各位同志更進一言。
 最近一般人對於本黨尤其是國民大會的觀感,實在值得我們全體同志的深省。現在共產黨到處擾亂,真是到了國危民困的時候,而我們召開這樣龐大的會議,集千餘人於一堂,討論憲法,四個星期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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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能得到一個結果,這樣曠時廢事,自然而然的要引起人民的疑問,就是國民大會召開之後,對國家和人民究竟有什麼好處呢?而且大家都知道我們國民大會代表的生活待遇,相當優厚,國家所支出的經費,為數甚大,而我們發言盈庭,到今天還是毫無結果,這將給予全國人民以何種印像呢?現在共產黨誣蔑我們黨員為「死硬派」,說我們黨員以黨部為衙門,盤據位置,阻撓國家的進步,這種詆毀固不必說了。與共產黨沆瀣一氣的報紙,如文匯報等,也說我們有許多代表同志是國大的「反對派」,用國大為工具,來脅制政府,以達其自私自利的目的。我希望這是反動派挑撥離間的詭計,我們同志之間不應該有這樣不識時務,不明大體的人。就算有,也一定是絕對的少數,至多也不過全體代表的百分之二三。對這少數同志,我們不但不好隨聲附和,而且要誠懇勸戒,使他們放棄成見,遵守黨的決議,共同奮發,完成制憲的工作纔好。我今天可以告訴大家,凡是忠黨愛國的同志,為主義為國家對於憲草有所爭執,我無不盡力支持,但我絕對不能容許我們同志有自私自利的企圖,為他個人的利益來破壞我們國民大會!我這個態度今天正式告訴各位,同時希望各位勸告這少數的同志。
 現在共產黨到處殺人放火,前線的官兵浴血苦鬥,而我們安居後方的同志,還是為個人的利益打算,不遵守黨的紀律,不服從黨的命令,這樣我們的黨一定要為共產黨所消滅!這絕對不是少數人所能負得起責任的。我現在要重複提起大家的注意,我們必須了解國際的形勢,決不能以為我們國家已經勝利,從此便沒有敵人了,事實上目前決不容許我們從容論道!要知道現在是我們革命最後的階段,也是最困難的階段,本黨為打破這個最後的困難,召開國民大會,制頒憲法,各黨各派也已經參加合作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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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自己的同志反而要從中阻礙,使憲法不得順利通過,這就使我們絕對不能容忍,我們絕對不怕任何人反對革命,更不能容許少數同志來毀滅本黨五十餘年革命的歷史。現在已臨到革命的緊急關頭,我一定本革命的精神,來執行革命的紀律!同志之間誰是忠於革命,誰是阻礙革命,在這一週以內就可以表現出來!今天當著 總理遺像的面前,將我的意見和立場坦白說明,要求黨員同志,共同一致,遵守黨的紀律,貫澈黨的意志,如果還有少救人在大會中堅持己見,違背黨的決策,那我就只好請他退席,並且退出本黨,我們為維持革命黨的立場是無所姑息的!
 現在再要就各位同志對於憲法草案所爭執的幾點,說明我自己的意見。
 第一是國體問題 憲法草案第一條原文為:「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後來第一組審查委員會修正為:「中華民國為三民主義民主共和國。」但是現在其他黨派又提出反對,要求維持原草案的條文。我以為在憲法上加入「民有民治民享」的字樣,與革命並無多大的關係。我們要做 總理的信徒,決不在於爭執這幾個字的有無,有了這幾個字,革命不見得就失敗,沒有這幾個字,革命也不見得就成功。如果讓共產黨得到勝利,不管憲法上有不有這幾個字,什麼也談不到了,還有什麼國體政體之可言?所以我以為只要憲法第一條上規定中華民國是基於三民主義而建立的國家就可以了,其他文字的加減都無關宏旨,我們用不著堅決爭執。
 第二是國民大會的組織與職權問題 審查委員會對原草案已有許多修改,這些修改不僅與原草案相背馳,就是與五五憲草比較起來,也是超過太多。我們如果要堅持五五憲草,對於第二組審查委員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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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也要反對!我不明白審查會中的各位為什麼要加入這種與人民意志相違反的決議。現在我們討論憲草,只是要爭其要點,對於國民大會的組織和職權,我以為只要規定國民大會有修改憲法之權就行了。如果又拿別的問題來爭執,就是不得要領、不知重點。
 第三是少數民族問題 我認為這是一個實際政治的問題!只要把共產黨的武力消滅之後,我們國內能團結統一,共同建設,中央必以全力輔助國內各民族,培養他們的自治能力,達成他們自治的目的。而決不是現在用口舌、文字所能爭得的。尤其是滿族代表請求將滿族字樣列入憲法,我以為不提為好。現在是民國三十五年了,在民國元年以前,漢人對滿人不免有仇恨的心理,但是自從辛亥革命以後,早已不復有滿漢之分了,不但政府不存這種分別,就是一般人民也沒有這種觀念。現在如果勉強提起,反而使辛亥革命時代的人,回憶起過去許多不愉快的歷史,於事實有害而無益。滿族固然是構成我們中華民族的一個宗族,但是現在滿漢早已雜處,不能分辨,我個人就有許多滿族的朋友,我同他們毫無界限,我想全國人民都是如此。所以滿族代表最好不要把這個問題提出。所謂「少數民族」、「土著民族」等名詞,老實說是侮辱我們各宗族,我們如果在憲法中明白規定,更是重大的侮辱。我在「中國之命運」一書中對於我國的民族問題,曾有詳盡的研究與說明,我認為各族應絕對平等,精誠團結,不分彼此,共同擔負建國的使命,我們國家民族纔能生存,革命建國纔能成功。我這種主張,凡是明瞭國際環境和愛護國家的同胞,沒有不同意的。祗有共產黨纔反對我這種主張,他們是要分裂我們的民族,毀滅我們的國家的。所以這次大會千萬不要再挑起民族間的惡感,以致貽害於國家民族。只要我們革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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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必然一律平等自由,共同擔負建國的使命,自從辛亥革命以來,我們就一貫的如此主張,這是要大家瞭解的。
 第四是國都問題 這本來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我要求大家相信政府。「國都應否遷移,完全要根據實際政治的形勢,只要環境需要,事實許可,政府要建都在那裏,就建都在那裏,反之,如果時機未到,事實不許,就紛紛提議,那一定無補於事。所以我以為憲草中國都一條,最好不要修改,如果一定要修改,也只能在原條文之下加入:「設北平、西安、重慶為陪都。」希望大家對這個問題不要爭執,如果這個問題尚且不能解決,其他複雜的問題更將引起爭論,一定要給外人以不好的印像,我想諸位也不願如此的。
 第五是國大代表任期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意思是本屆國民大會代表的任期,應延至下屆國民大會召集之時為止。在這次大會結束以後,下屆國民大會召集之前,這個過渡時期中,讓國民大會的代表負促進憲法實施的任務,對於建國工作的進行,不無裨助。這一點在討論過渡時期辦法時,希望注意加入。
 總之,本黨代表對於黨的決議不應反對。如果以黨員的身分而反對黨的決議,那就是反對本黨,反對革命,這種黨員,即使令其退出本黨也是不足惜的。各位同志究竟是愛護本黨或是漠視本黨失敗,現在就是大家抉擇的時候了,我很誠懇的貢獻上面的意見,希望各位同志,明是非、辨利害、共同努力,完成制憲的使命,以慰全國同胞喁喁之望,安慰我們 總理和革命先烈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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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01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