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黨員要做強毅的「無名英雄」

內容來源:卷十    演講
隸屬章節:演講\中華民國十三年

 

 

——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三日在黃埔軍校講——

要旨
        一、報告軍校艱難草創的經過。
        二、校舍分散,各學生更要自治自勉,保全校譽與本黨名譽。
        三、維持軍紀風紀,要實行自治,集體負責。
        四、主義就是生命,軍人要為主義而死,主義成功,即是永生不死。
        五、對第二總隊學生幾個缺點的告誡。
        六、官長學生不可輕視士兵。
        七、大家要袪除虛榮心,盡責守紀,奮鬥犧牲,來作一個強毅的無名英雄。
本文
    自從第六隊的學生,進了學校以後,我和大家講話的時間,非常之少,因為本校長的事務,一日一日加多,所以沒有工夫常常和大家講話,這是本校長非常之掛念的一件事,今日趁著有點時間,便和大家講一講本校的情形:
    當本校長初受委任的時候,本校的規模還是很小的,經費也沒有確定的款項,但是本黨既已委任我為校長,我同校黨代表兩個人,祗好不顧艱苦困難,有多少力,便做多少事,所以便勉強把這校長的責任,擔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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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當時因為規模很小的緣故,只預定招學生三百名,而且預算籌備三個月後才開學;後來因為時局緊急的關係,又不得不提前開學,本校長在四月二十一日到廣州,二十六日就入校視事,當即集合官長開會,積極籌備。到了五月五日,第一總隊的學生就進校了。合共籌備了一個多星期,時間是非常之倉卒的,又加以當時投考的學生,也多得出人意料之外。在廣州投考的,竟有一千二百名之多;在上海投考的,也有五百名左右。因此本校為愛才起見,也只得增收至五百五十名,比之以前的預算,差不多多了一倍了。差幸本黨中央以及各熱心同志,都願出來維持,才能使本校續辦至如今。現在第二總隊的學生,又進校很久了,合共新舊學生,至一千二百名;連教員等一齊計算,多至一千五百六十餘名,較之以前的預算,簡直多至四倍以上。因此房子也不夠住了,從前本校住不到二百人,現在竟住著五百人了;海軍分校從前不過預算住一百多人,現在也住著四百餘人。本來我們想把校舍擴充,又因為地域所限,不能實行,現在只得將砲兵隊工兵隊和輜重隊,通通搬到省城講武學校舊址去住。第五六隊便移至海軍分校,本校就讓教導團來住。因為教導團分散到各處去駐紮,管理上和教育上,都不方便;二來他們離校太遠,本黨的主義也不容易宣傳,所以倒不如遷來本校,照正式的教練計畫來教練。本來一個學校的學生,分著幾處住,在教有上管理上以至於經費上都是很不經濟的;不過無法可想,所以不得不如此辦理。並且本校各位學生,都曾受了本校幾個月的教育,對於軍紀黨義,都有相當的明瞭,就是離本校遠一點,也不大要緊。不過各學生遷去分校,要自己勉勵,不好因為管理人少便隨便起來。我們明白黨員的責任,和學生的名譽,才能夠自治。如果有一個人敗壞名譽,就是全校的名譽都壞了。本黨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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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壞了,所以入了黨的人,絕對講不自由。因為一個人加入了團體之後,他就成了這團體一分子。他的好壞,都與團體直接發生關係。比方有一個本黨的黨員,做了壞事,人家只說這是某某黨的黨員,這是好比在家一樣,自家的小孩子,打了人家,人家也只說這是某某的小孩子不好,斷不會單說這個小孩子不好,所以一個黨員的行動,和全黨都是很有關係的,斷斷不能讓各人去自由行動的,以後就望各位學生,到了分校,也要自知勉勵,保全自己的名譽,也就是保全本黨的名譽。
    現在第二總隊的學生,毛病百出,簡直講也講不了。從前第一總隊的學生,決沒有這種毛病。為什麼第二總隊的學生,就如此情形呢?第一件就是不告假,便自己跑到省裏去,這是成什麼樣子?我們要曉得軍人自由離職,是犯了軍法的,至少也要判十年監禁。不料我們軍官學校的學生,也做出這種不名譽的事來,就是文學校學生,也要告假才可以離校,何況軍官學校?我想這是官長管理不嚴的緣故,所以學生就可以自由行動。但是難道學生自己就不要名譽,沒有頭腦,不知廉恥的麼?現在我認為本校的風紀敗壞到極點了?以後如果再有這種毛病發生,不獨是犯者要嚴厲處分,就是連同他同隊的同學也要處罰。因為一個人不好·不是一個人的事,是一個團體的事。比方他是某一區隊的,他作了壞事,就是那個區隊的風紀不好。因為一個人的好壞,都是可以改變;如果一區隊的人都好,他一個人也壞不來,必定要受大家的感化。所以一個人的好壞,決不是一個人的事,是全體的事。我們做革命事業的人,不惟自己好,同時要使同志通通好,並且還要使旁人也受感化。我們出來作事,本來是為了眾人,如果只求自己一個人的生存,便隨處也有飯吃,有衣穿,何必一定要出來辛辛苦苦地來革命?所以我們不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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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要學好,同時也還要別人也學好。這就是自治的道理,如果一個人不知自治,便簡直可說他沒有做人的人格!
    我常常愛讀人生哲學的書籍,起初對於人生的認識也是不明瞭的,後來才把人生的目的,歸納為兩句話,就是:「生活的目的,是增進我人類全體之生活;生命的意義,是創造其將來繼續之生命。」這兩句話,前一句是指生存時說的;後一句是指死後說的。我們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就是在增進全人類的生活,如果各人自私自利,不顧百姓饑凍痛苦,這還算得是什麼人?還有什麼人格?至於死的一個問題,在我們看來也是很平常的,一般無知識的人,莫非是偷生怕死。但我們要曉得死是不可怕的,我們人的生命,不是一片時的,是可以繼續不斷的。因為我們的肉體雖死,然而我們的精神還在,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以至於永遠不死。如果以為我們死了,便生命斷了,這是大錯的。要是一個人死了,便生命斷絕了那還不是和牛馬昆蟲一樣?他們也有生命,他們一見了刀槍也會怕死,不過他們死了,便什麼都沒有了。我們人類呢?就不然!我們死了,還有我們的同志,還有我們的子孫,只要我們的主義能夠生存到何時,就是我們的生命也能繼續到何時。照這樣看來,主義就是生命,我們做軍人的,今日死,明日死,都是不知道的,只要我們是為主義而死,就是死了,也像是生的一個樣子。因為我們死了,還有我們的同志,我們的同志死了,又還有我們的小同志,如此繼續工作,以底於成功,那時就是我們的主義成功,我們死了有什麼不瞑目,不安心?

    各位學生,對於人生的認識,一定還有不明瞭的,以後就要拿定宗旨,至死不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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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0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