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獎勵方式:
1、志工連續服務滿1年以上,且服務績效卓著者,於次年度志工大會公開獎勵表揚:
(1)全年服務時數滿150小時以上,且經考核通過者,頒發「優良志工」獎。
(2)擔任志工幹部者,致贈感謝狀。
2、志工績效卓著者,推薦相關部會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