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的性質與作用和軍人拿槍的目的

內容來源:卷十    演講
隸屬章節:演講\中華民國十三年

 

 

——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在黃埔軍校講——

要旨
          一、學生領了槍,就是正式的軍人,就要嚴守軍紀。
          二、軍人拿槍的目的在實行三民主義,保衛國家人民。
          三、槍是軍人的第二生命,要隨時隨地,謹慎保護。
          四、說明使用槍的方法和條件。
          五、軍人槍刀在手,即為革命的急先鋒,為主義奮鬥,為國家犧牲,是他唯一的責任。
本文
    今天你們各位同志學生,統統領到了槍了。你們拿了這枝槍就要曉得拿槍的意義、槍的用處、槍的來路、槍的構造,要曉得拿了這枝槍,有何目的,有何效用,這種道理,應該要統統明白才好,假使隨隨便便的手裏拿了槍,不知道拿槍的意義,那就是你們其餘的學術課,無論學得如何好法,也沒有用的。你們要曉得軍人與普通人民的分別,是在什麼地方,人民也是一個人,我們軍人也是一個人,何以我們獨叫做軍人,獨叫做士兵呢?因為一個人帶了槍,槍與人二樣東西連起來,就叫做兵,亦就叫做軍人;如其沒有槍,就不能算兵,亦就不是軍人了,這是社會上百姓同我們軍人分別的地方。所以你們現在有了槍,就是軍人了。軍人就是要守軍紀,你們從前沒有領槍,不算是軍人,所以你們做差了事,犯了規則,不能十分來責備你們。可是從今以後,有了槍就是一個正式的軍人,無論什麼事,都要照軍紀來 

--------------------------------------------------P.30--------------------------------------------------

做,如果犯了一些事,就要拿軍紀來處治軍人的。你們以後要曉得軍人,是這樣做法的,要同從前的人完全變過了,前後要像二個人的樣子才好。你們還要曉得這枝槍是什麼地方來的呢?簡單的說,是我政府發下來的,政府的槍由兵工廠製造出來的,兵工廠的經費,是向百姓收捐納稅得來的,捐與稅就是百姓的汗血,所以槍就是百姓的汗血製造出來的。百姓為甚麼要拿出汗血來製造槍給我們軍人用呢?因為要我們軍人拿了槍去保護他們身家與國家,所以他們拿出汗血來造槍。就這樣看,槍的目的是保護百姓與國家的,非殺害百姓,敗壞國家的一樣東西。你們還要曉得槍的用處是在甚麼地方呢?人人都知道槍是殺人打人用的,但是要曉得槍之打人殺人的目的,是在維護人道,保障正義的。我們本黨的三民主義,就是人道,就是正義。你們拿了槍,就要來實行三民主義,來維護人道,保障正義,不要有違反三民主義的事情,如此拿了槍來實行我們的三民主義,這枝槍才算有效用,這就是我們軍人拿槍的目的與意義所在的地方。你們還要曉得槍與拿槍的軍人有什麼關係呢?一個人有了槍,就叫軍人,沒有槍就不叫軍人,所以沒有槍第一就不能做軍人,第二如果軍人沒有槍,就沒有性命,因為軍人的性命,全在於槍的裏頭,比方槍壞了,打出去的子彈,必不生效力,就不能打死敵人,如果我不能殺敵人,那我就要被敵人所殺了。所以槍就是軍人的性命,軍人對於槍要時刻保護它,不要拋棄亂放,保護槍就是保護你自己的性命。這樣看起來,槍之關係,是何等重大呢!你們要曉得造槍的難處,槍是怎麼構造成功的?槍是由幾個部分來構造成功呢?槍的部分有三部:一槍身、二槍托、三是槍機,以此三部分合起來方才成了一枝槍。造槍的物有四種:一是藥料,如無煙藥,黃色藥,即是做子彈的原料,二是金屬,即鋼與鐵,

--------------------------------------------------P.31--------------------------------------------------

三是木,四是皮件,這四件東西湊合起來,方才完成功一枝槍。這種物質是那裏來的呢?統統是百姓及工匠的汗血做出來的,你們拿了這枝槍就要時時刻刻關心百姓及工匠的勞苦,所以對於人民及勞動界更加要尊重他保護他,不要將他的血汗所製成的槍反來害他們,做出違反常情的事情出來。槍是應該怎麼樣使用才有效力呢?使用的方法是很簡單的,就是只要槍與人共同一致,不要槍管槍,人管人,不相聯屬就對了,比方手拿了槍瞄準的時候,就要眼對到瞄準,心想到瞄準,身心手目的動作統統一致,對在槍身上方才妥當,方有效力,假使射擊的時候,目不看所對的目標,心裏只害怕敵人,不曉得自己手裏有一枝槍,如此樣子,那手足就要發抖起來了,就是子彈雖然打出去,必無效力,還不如不打的好得多。所以軍人用槍要專心致志,最要緊的就是要心不害怕!換一句話說,就是要不怕死,先要心裏放得定,一心一意的來殺敵致果,不然,是徒然耗費子彈無益而反有害的,所以槍與人動作必定要一致才好。還要你們曉得一枝槍是要經過一百多種手續,方成功的,造一枝槍是如此難法,所以你們應該來時時研究,來保重這枝槍方才能不失槍的作用。還有你們用槍不但要身心一致,射擊最要緊的條件,是要同命令一致,第一就是要槍與心一致,第二就是要槍與命令一致,第三還有槍與槍也要一致。比方一隊之槍所對的目標及距離,均要一致方才有效,否則槍彈亂射,就不發生效力,當不發生效力的時候,徒然耗費子彈,無異剝削自己的生命一個樣子。你們要曉得耗費子彈的關係,是如何重大,可不留心嗎?槍上還有刺刀,這刺刀作什麼用的呢?刺刀是不論平時與戰時,凡做軍人的人隨時要帶在身,一則是表示軍人可以有帶刺刀的資格,對於社會是很有光榮;一則是顯出軍人為國民的菁華,並且顯出軍人有這個鋒

--------------------------------------------------P.32--------------------------------------------------

利的刺刀帶在身上,就是表示軍人是為國民站在最前線的急先鋒,而使得一般國民起一種尊敬之心,並且引起其一般國民來做我們軍人的後盾,這是軍人帶刺刀的真正意義。當到戰場的時候,刺刀有什麼用處呢?直觀的解說,單是在接近敵人子彈無效力的時候,就要用白刃戰,拿這個刺刀來刺敵人。然而刺刀的作用,還有一種很深的意義在裏頭,你們不可不曉得,刺刀不單是刺敵人的!而且有時要用來刺自己的!怎麼要刺自己?就是在萬不得已的時候,或是被敵人拿去做俘虜,受侮辱的時候,如果到了這個時候,與其投降敵人,讓敵人來侮辱我革命軍人高尚潔白的身體,毋寧我先來自殺。為什麼呢?因為我被敵人侮辱,就是國家被敵人侮辱,亦就是本軍同袍本黨同志與主義皆被敵人侮辱的一個樣子,所以與其為我個人來汙辱神聖不可侵犯的主義,那不如我殺身成仁,以保我革命軍人的人格。所以我們革命軍人,頭可斷,骨可折,而主義是不可為人來侮辱的,古人說:「與其背義而生,則生不如死,」這個「義」字,現在說起來,就是主義之義,要請你們各位理解這個道理,再則我有時或是犯了大罪,照紀律論應該要槍斃,若我自認以為錯,就不要等候法律來殺我,我應該要自殺,像這個樣子,方才算得是革命軍人的本色了。這就是刺刀的用處。現在我把以上的話統統歸納起來,同你們說,總之槍是殺人的,不是殺百姓的,乃是殺敵人的。然而槍之真正的性質,是在維護人道,保障正義,所以拿了槍先要認定我們敵人是在什麼地方,我們的敵人第一是叛逆,第二是國賊,如果認定了敵人,就要拿起槍來與敵人去奮鬥,去殺敵人,方才可以來實行我們的民族、民權、民生主義,來脫離列強的壓迫,來求達中國的獨立,這就是軍人的責任,亦就是軍人拿槍的目的。

--------------------------------------------------P.33--------------------------------------------------

最近更新於 201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