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國建國的方向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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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特別注意的,在中央常會,每次我都不憚煩瑣,也不管我所說的你們願不願意,總是把自己看到聽到的缺點偏差,提出來供大家反省改正。就是剛才所講的,也都是側重在缺點的上面;自然我們黨的中央近年的進步和優點亦復不少,但我們全會的總檢討,乃是要以檢討其缺點,發掘其短處為主的。所以我常常說「如果要那一件工作成功,就先要從失敗的方面去研究;要那一件工作進步,就先要從缺點的方面去檢討」,就是這個意思。可是不知道究竟是由於我自己不會說話,辭不達意?抑或是由於大家掉以輕心,體認不真?中央對我的指示,就很少看到踏實的、有深度的做到過幾件,所以我們的黨,乃不得不長久的陷於老大沈滯!文書表報的革新,亦是工作革新的一種,並非不需要;不過我所要的革新,其主要目的,乃在精神、心理、思想、觀念、作風與生活上的革新。
大家明白,典範令是軍隊作戰、訓練、勤務的基本準則,為軍事幹部所當起敬起信,精思力踐——真是循之則生,違之則危的。 總理遺教和領袖根據遺教所提出的指示,亦就是黨務幹部思想行動唯一的依據,一樣是循之則成,違之則敗的。然而我考察黨的好些工作,往往都是領導幹部的自專自用,管見臆說,而自矜創意,很少是根據 總理遺教和領袖的指示,來研究規劃,來貫徹實踐的,因之乃不免措施乖方,徒勞無功。殊不知軍事的典範令,固為集東西、古今兵學的原理原則和實戰經驗之大成,一個人的淺見私智,是決不可能超勝過他的。我們軍事幹部從前亦往往不研究典範令,而自作聰明的另擬他自己一套辦法,所以十有八九,費力多而收效少,有時甚至陷於錯誤,恰與典範令的原則完全違反。可是今日黨的幹部似乎不應該再犯有這種毛病,因為大家對於 總理的主義遺教,特別是領袖的言教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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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與當面指示,總應該了解,那是領袖積五十年來的經驗,從其重重失敗恥辱中痛苦體認,和真切研索所得來的教訓,決不是輕心隨意,說說了事的。 總理力倡知難行易學說,用意就是要我們黨員人人去力行,而不必要人人去求知。但是我們一般幹部,對於 總理的學說和主義,以及我的重要指示,是不能不加以認真研究和體認的,否則就不能領導一般黨員了。關於「革新、動員、戰鬥」的講詞,我想大家必定已經研讀過了,對於這三者的涵義及其具體要求,我自覺已經講解得相當明白,不知道大家研讀之後有否體認其要旨呢?我所說的革新的內容,那是包括心理革新、工作革新、生活革新,而著重在心理建設的上面,要求從精神、思想、觀念、生活、到實際行動,全面的徹底的革新的。我認為只要你能自反自強,只要你心理、精神、思想、觀念、作風、與生活革新了,則一切文書表報等工作自然就會革新的,大家如果不肯從根本上著手,而只局限於業務程式為革新的範圍,那是絕對無法得到實用大效的。我所指的動員,乃是精神動員和組織動員,要求發揮同志的潛力,以提振全黨的活力,並加強組織,深入群眾,依循國家動員的軌道,完成一切準備,以保證全民總動員的貫徹實施。我所指的戰鬥,其內容則是在於發揮集中統一的戰鬥精神,結合全黨為一個戰鬥體的組織,並以戰鬥紀律,保證黨的政策命令,貫徹執行,使能在敵前、敵後、政治、經濟……各個戰場上展開全面的戰鬥。同時我還特別指出了這三者的關係,是通過全面的動員,達到全面的革新,來支持全面的戰鬥的。這才是我所說的重點,也才是大家努力的方向;如果撇開戰鬥的目的,而談革新,沒有動員的準備,而言戰鬥,那將何益於反攻復國?又何益於革命成敗之數?更何必要黨來倡導推行呢?這三者實在就是我們黨起死回生的憑藉,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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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反攻復國勝利成功的保證。你們究竟準備怎樣在戰鬥的要求上,在戰鬥體的意念上,從新動員,從頭革新,這就是大家所要檢討的根本問題。
過去大家就是和前面我所說的那樣,不肯認真研究體認我的指示要旨,甚至置之不顧,而只憑著文字口號來杜撰一套辦法,所以就要徒勞無功。我們黨今後真要完成復國建國的使命,不僅要將我的言論指示,切己體察;而且一定要以 總理的三民主義、實業計劃,建國大綱,尤其是孫文學說與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等遺教,引為一切革命建設的根據,如同軍隊的典範令一樣,來作我們黨員思想行動工作生活的準則,如此方不失為革命幹部,亦方能期其有成。
講到這裡,還要說一說我們黨的屬性——
第一、就是我們的黨,乃是一個革命民主的政黨,其性質是絕對不同於普通一般政黨的。
第二、就是我們的黨,所擔負的任務,乃是革命戰鬥的任務,因之我們黨的組織,就是要一個戰鬥體的組織。
西方國家,因為他們有著一個穩定的國體和政體,所以那些政黨,就只要以通過選舉爭取政權為目的就行了。可是我們現階段的任務,乃是要從敵人的手裏,爭回民族生存的領域,恢復人民基本的自由;固然我們應該「以更多的民主,去革除民主的流弊」(總理語),但是也必不可能以一味講民主來取勝,更不能為一般利用民主之名而行反民主之實之人所胡鬧,而馴致迷惘無主。事實很顯然,假使我們反攻復國戰爭,不能得到徹底的勝利,那就再也沒有任何民主自由之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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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過,我們黨的任務是戰鬥,所以我們黨的組織,也就要是一個戰鬥體的組織。革命的政黨,不僅等於革命的軍隊,而且必須有更勝過於軍隊的紀律與組織才行;因為我們不止是要以黨領軍,還要能夠以黨領政,以黨的力量,領導廣大的群眾,來對共匪戰鬥。如其我們不能振作革命的屬性,不要形成一個嚴整的戰鬥體,不肯適用軍隊的精神和紀律,那是無法戰勝這個革命大敵——奸匪的!所以大家必須認定,以建軍的精神來建黨(這也就是 總理所常常說的「黨員的奮鬥要和軍隊的奮鬥一樣」),乃是我們一條復興國家、復興本黨的捷徑。你們都知道,國軍於大陸挫敗之餘,亦可以說是一敗塗地之後,在退守臺灣不到三年工夫,終於使一個殘破不堪的軍隊,所有的組織紀律,都整個的整頓健全起來了,到了四十七年「八二三」砲戰擊敗了共匪之後,乃一躍而成為了世界上所公認的不可輕侮的一支精強的軍隊。反過來說,我們本黨建立了六十八年,即算是從民國三十九年改造起算到今天,亦已有十三年了,卻還不能成為一個堅強的戰鬥體。這個道理何在呢?實在說,這就是由於軍隊的幹部都能夠知恥發憤,自愛自重,服從命令,嚴守紀律,確實能以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的信念,來發揮其領導統御的作用,逐層逐級,貫徹執行。而黨的幹部精神如何呢?乃是由於他沒有能像軍隊幹部那樣徹底覺悟知恥,自愛自重,甚至還有自暴自棄、自私自利,侮辱自黨的行動,如果這種精神觀念不能徹底革除,那還能談得上革新麼?這就是黨不能徹底革新的所在。
這次我把去年軍事會議中所講的有關領導統御的講詞,附錄在四中全會講詞中,印發大會研讀,用意就是要提高大家對這一問題的警覺和了解;尤其對於我們一般領導的青年幹部,都能夠特別體認,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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