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土地國有的要義

徹」,各個時代的制度各有不同,但究其實際,還是如孟子所說「其實皆什一也」,這所說的什一,就是十賦其一的意思。孟子又說:「耕者助而不稅」,所謂助,可以說是助種公田,也可以說就是繳納田賦,這意思也是非常明白的。再說田賦不同於普通稅收的道理,我以為最明顯的,還有兩點:第一、就是田賦所課徵的,是田地孳生所得的糧食,亦即「賦粟倍他日」的賦粟,所以又稱為「完糧」,不像其他稅收,是僅止於徵收所得的孳息,和物產價值的羨餘而已。第二、就是田賦的性質,實在還包括了「出丁」的義務在內,所以田賦在從前又稱丁糧。在唐代還有過租、庸、調之分,租、庸、調就是都包括了輸租、輸絹、和役力的義務,這種義務對國家所賦予的責任之重要,與一般納稅的意義,不更是大相逕庭的嗎?歸結來說,繳納田賦的用意,就是要出其田地所生產的糧食,來繳納他自己的國家,並出其丁壯,來保護國家和他的土地,所以田賦的意義,不僅是有田的人家要納糧,而且還要其出丁服兵役。大家看,這田賦的意義,是不是可與其他租稅並論呢?因之土地的性質,無論在理論上或事實上,自古以來,無不是屬於國有的。不過這裏所指的國有,是指國家所有,而不是指其政府所有,所以政府對於國家賦予人民的土地,必須根據國家法律,予以保護其應有之權利,亦必須根據國家法律,政府方能處理其人民的土地,決不能如今日朱毛奸匪那樣借「土地國有」的名義,對國家所賦予人民的土地,為所欲為,以便其奸黨偽組織將全國土地完全收集起來,歸於他一個「專政」魔王毛匪的掌握,完成國中唯一「大私有主義」的大地主,這那裏可說是土地國有呢?總之,我認為土地、人民、軍隊三者,是屬於國有的,也可以說,土地、軍隊、國家都是人民的,我在前面曾引述 總理所說「國為民有,國有何異

--------------------------------------------------P.53--------------------------------------------------

於民有」的話,明白了這個意思,那不惟土地是人民的,就是軍隊與國家,亦都是人民所有的了。所以我們民主國家的人民,不怕土地國有,只要土地真能國有,亦就是等於民有,可是要徹底反對今日朱毛奸匪魔王利用土地國有之名,以達到其「大私有主義」的大地主的目的。全國同胞,都要大聲疾呼的說,今日朱毛奸匪的所作所為,不是「土地國有」制,而是「大私有主義」的大地主制,大家都應該鳴鼓而攻才行。那末「土地國有」的制度,今日究竟如何才可名實相符的合理實現呢?無他,我認為以「在土地國有的原則之下,允許私有財產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權)的合理存在」的話,來解釋 總理遺教,這是不會有什麼差誤的。當然這還是我一個人的見解,今天所以特別提出來,就是希望參加第十七期研究的同志,能夠再加辨明民生主義,對於土地國有的內容方法和政策,是與共產主義絕不相容的。總之,研究土地問題,大家不必在原則上有所爭辯,我以為這土地國有的原則是天經地義,無論如何不能動搖的。現在大家對於土地國有原則,為什麼要如此激辯不休,豈不是因為共產主義是主張土地國有的,所以我們民生主義,就不要再跟到共產主義喊土地國有了!否則我們就會做他的尾巴了。大家是不是有這個心理呢?大家如果為了這個心理來反對土地國有的話,那就是很錯誤的思想,切不可如此的。大家要知道,本黨主張土地國有,早在民國元年, 總理就已經倡導了,那時候俄國還在沙皇統治之下,蘇俄正在他帝俄胚胎難產之中。至於朱毛奸匪所謂「中共」也者,在那時候真是連影子都還沒有一點的時候,怎麼能說我們實踐「土地國有」還會做他尾巴呢?現在如果你們有人以為「土地國有」,已經成為了朱毛奸匪所獨佔的口號,就不敢再提我們民生主義土地國有的大原則,那真是太怯懦、太自賤了。須

--------------------------------------------------P.54--------------------------------------------------

知我們革命者,非但對土地國有的問題,不應該諱言卻顧,而且更應該設法使民眾了解我們所主張的土地國有的真義是什麼,共匪所詭稱的土地國有的邪說又是什麼,那才能幫助民眾認識共匪,闢邪辨謬,也才能使民眾更加信服我們的主義,奉行我們的主義。而且我們對這些革命建國的大問題,必須公開的來研究,並應該彼此放棄主觀,用客觀的態度來切實檢討,方不致錯誤,亦方不致被朱毛奸匪冒充抄襲,以偽亂真才行,大家切不可因為朱毛奸匪冒充土地國有的名詞,而對我們自己的民生主義,就諱言土地國有,甚至反對我們自己三民主義的大原則,這種因噎廢食的態度,豈是我們革命者研究主義的態度麼?這是絕對不可的,我不是在研討「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前段裏說過,不要在其主義原則上,論斤較兩的爭辯,而要在其主義的內容和方法上,尤其是要在其目的上,著量研究才好,我們民生主義的土地國有的原則,固然是與共產主義土地國有的原則相同的,但是其內容方法和目的,是完全不同,而且是不能相容的,所以我們對土地國有問題,今日所要詳加研討的,還是在政策與方法上來多加註意,尤其是土地國有與土地收歸國有的方法及其目的,是大有區別的,大家要知道土地國有的原則,並不一定要將所有全部土地收歸國有,關於這一點 總理所說「土地國有之法,不必要收歸國有」的話,我們不能不特別重視,和深切了解才行。我以為我們中國要消除土地兼併現象,而要根本解決土地問題,以及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除了 總理平均地權的方法以外,再無其他更好方法了,我以為今後我們只要能照平均地權的法則,擬定計劃,按照步驟,來切實推行,那是土地問題,沒有不能解決的道理,問題只在我們大家,能不能遵照 總理的指示,一致努力,實踐篤行而已。

--------------------------------------------------P.55--------------------------------------------------

    最後我要告訴大家,只要我們有實行主義的決心,有實行主義的方法,躬行實踐,守死善道,那時革命決沒有不勝利、決沒有不成功的。我今年雖然已經六十六歲了,我堅信我們必能消滅共匪,打倒俄寇,及身完成復國建國的革命任務,你們大家更是年富力強,那更不用說了,現在正是你們建功立業的時候!我相信只要我們一經對大陸反攻,就不論朱毛奸匪的組織如何嚴密,朱毛奸匪的勢力如何膨脹,凡屬大陸上未死的同胞,未死的同志,就將必群起響應,對朱毛奸匪鳴鼓而攻,這是無可置疑的。在最初反攻的半年至一年期間,自然會遇著相當的艱難,但過此以往,就必能迅速展開掃蕩,全力殲滅奸匪,這是我常說的「初難而終易,先弱而後強」必然的形勢。特種黨部第一屆委員以及高級班第三期研究員,你們都是各級軍事主管和上中級的將領,你們要認清自己在反攻時期的軍事責任,十七期研究員你們在反攻期間,亦將多是黨政負責的幹部,你們更要認清自己在反攻時期,對戰地黨政的責任,惟有大家相互勸勉,相互策勵,團結精神,協同一致,務期反攻一經開始,就能全面推進,迅速開展,爭取勝利,完成任務。本黨全國代表大會就將是大家重起爐灶、重建革命的里程與指標,希望大家在致力於復國建國的工作當中,要先完成你們這一個共同的使命,來開拓本黨國民革命新的生命。

--------------------------------------------------P.56--------------------------------------------------

最近更新於 2014-08-27